台東徵信公司

老公在臉書上貼文跟小三到處出去玩,一點也沒有尊重到我

委託人跟徵信社人員說著自己已經跟老公在台東離婚,而且當初也講好老公跟我離婚必須支付小孩子的贍養費到他們十八歲,可是現在已經跟老公在台東離婚一年多了,老公每個月都沒有給過,只有剛離婚的那幾個月有給而已,可是剩下的日子幾乎都是我認真努力上班來的,雖然現在我不需要老公那份贍養費,可是看到老公對小三每天帶出去玩,還吃喝玩樂樣樣都過得很好,可是連最基本的贍養費他都沒有做到,我跟老公結婚五年多,當時老公自己搞外遇然後還直接跟我坦承,我當時告訴老公希望他可以不要這樣,我希望他可以想清楚再這樣做,可是老公還是不願意聽我的話,寧願跟小三在一起,我告訴老公我們兩個還有一個小孩,就算是為了小孩,我拜託他扮演一個好的爸爸,我已經不期望他可以成為好的老公,但是我希望我們兩個的感情事,不要牽拖到小孩子,這樣都是最可憐的一方,我只是希望老公可以好好的外表跟我維持,在小孩子面前是一個很盡責又很善良的爸爸,但是老公卻不願意這麼做,整天帶著小三去玩,還記得當天我出去上班,老公直接把小三帶回家,讓小孩子叫小三媽媽,我當時真的很生氣,小孩子還這麼小,卻要讓他價值觀變成這樣,所以我當時找了徵信社,我希望可以幫我找出老公外遇的證據,我一定要跟老公離婚,既然老公連小孩子都不願意疼愛,這樣根本再繼續維持婚姻也沒有用,我只是希望老公可以讓小孩子知道我們兩個還是好好的,我也不想要讓小孩子覺得自己沒有爸爸,可是老公不聽我的話,堅決想要跟小三在一起,這樣我也不方便多說什麼,後來找到老公外遇的證據,我直接到法院跟老公提離婚,之後法院把小孩子的撫養權給我,讓老公每個月都要支付三萬塊,因為老公的薪水是可以支付這些費用的,可是老公只有離婚那一兩個月有給我,其他我跟他拿他也都裝作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現在到底是什麼心態,所以我很生氣,也整天看到老公在臉書上貼文跟小三到處出去玩,一點也沒有尊重到我,而且一點也都沒有羞恥心,竟然還敢直接這樣公開。